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鹽城農商銀行:圍繞“五個聚力” 提升監督質效
更新時間:2024-08-07
今年以來,鹽城農商銀行監事會堅持制度引領,聚焦監督重點,完善監督機制,豐富監督手段,圍繞“五個聚力”,將監督責任落到實處。
聚力黨建引領,提高監督水平。一是堅持以黨的領導促進公司治理高質量發展為目標。在建立健全公司治理體系基礎上,執行黨委會前置研究政策,充分發揮黨組織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方面的重要作用。二是每次監事會例會都會組織監事們學習黨的理論,開展研討交流,深化領悟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金融工作、監督工作的重要精神,用堅強的黨性武裝監督頭腦。三是建立匯報溝通機制。監事會重要工作方案、監督計劃提交行黨委會審議,監事會監督情況、工作成效等向黨委會匯報溝通,凝聚思想共識,黨委會賦能監事會“監督”,讓監督更有權威,更有執行力。
聚力職責定位,規范監督程序。一是明確監事會職責,做好監督工作。監督董事會確立穩健的經營理念、價值準則和制定符合情況的發展戰略,對董事的選聘程序進行監督,對董事會及董事、監事會及監事、高級管理層及其成員進行履職評價。二是規范監事履職,提升履職能力。制定完善的監督制度,明確監事會成員與履職、監事會會議工作、監事會報告制度、監督評價手段、監督評價工作等內容,確保監事會工作有據可依。三是強化部門聯動監督。積極與審計部、紀律監督室等部室聯動,突出監督重點,堅持問題導向,把監督觸角延伸到信貸管理、運營管理、財務管理等重點領域,開展專項監督與聯合監督。
聚力工作重心,突出監督重點。一是突出抓好政治監督。切實找準監督的切入點和突破口,緊扣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省聯社各項決策部署開展政治監督,確保省聯社及行黨委各項經營決策落實到位。二是突出抓好履職監督,扎實抓好對董事會、高級管理層的履職監督,根據法律法規和股東大會、董事會的決議及其通過的管理制度,監督董事會成員、經營班子成員認真履行職責,在確定權限內開展活動。三是突出抓好信貸資產監督,采取多種方式監督董事會及風險管理委員會大額貸款審議表決過程,加強對新增不良貸款和呆賬核銷貸款的監督力度,確保不良貸款和呆賬核銷貸款責任人落實責任,切實提高資產質量。
聚力體系建設,強化隊伍管理。一是整合資源優化效能,合理充實監事會隊伍。通過多方調研,從多維度、寬領域選取監事,同時征求工會及職工代表、股東代表意見,今年4月份調整了1名職工監事,專門委員會委員也做了相應的調整,保障了監事會高效運作。二是加強培訓學習。監事會堅持把監事的系統學習工作放在首位,參加省聯社董事、監事培訓班,進一步提升了監事隊伍科學監督和履職水平。三是開展專題調研。今年監事會重點圍繞凈息差收窄對銀行的影響和如何推進普惠金融高質量發展兩個調研課題進行實地調研,監事通過走訪基層支行,聽取并采納支行意見及建議,深刻剖析問題,揭示矛盾和風險。
聚力成果運用,發揮監督效能。一是強化成果運用,建立問題跟蹤督導機制,充分發揮監督服務增值作用。通過監督意見書、工作函、約談或質詢等工作手段,監督建立完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層建立履職檔案,及時化解風險隱患。二是指導相關部門建立風險報告、處置體系,在發生重大風險時及時報告,提升機關部室在糾正和處置風險中的協同作用。建立違規行為“負面清單”和“廉潔風險點清單”,通過部室聯動,抓好案件風險排查工作,對違紀違規行為,嚴肅追責問責,切實形成風險聯動防控機制。三是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監事會持續跟蹤進展情況,切實將問題解決到位,推動各項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常態化,有效發揮監事會的監督作用,不斷提高監事會監督效率和監督質量。(王旸 陳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