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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縣農商銀行:以“三個堅持”為抓手提升治理效能
更新時間:2024-08-23
今年以來,豐縣農商銀行認真落實“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和“三會一層”運作規范,深化源頭治理,夯實發展根基,持續規范公司治理,提升管理能力。
一是堅持黨的領導,深化有機融合。在修訂完善《黨委前置研究討論重大事項規程》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黨委會前置研究和研究決定事項清單》,明確重大經營管理事項職責權限,實現黨組織與董事會、高管層履職的有機融合,進一步推進公司治理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切實把黨的領導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同時,落實34名“金融村官”在全縣56個村組“賦能鄉村振興行動”掛職要求,著力打造優質“農金先鋒”人才隊伍。通過把黨的領導貫穿到公司治理、人才培養和企業發展的各環節、全過程,鞏固提高金融支持鄉村振興能力,從打造27家“四務融合”金融便民服務示范點、科技賦能精準走訪、助力社會治理等方面開展積極探索,促進以服務贏市場,以品牌樹標桿。
二是堅持規范運作,增強履職能力。根據省聯社對該行的《公司治理基礎工作年度評價情況的意見》、監管印發的《2024年度法人機構公司治理監管工作要點》和半年度“審慎監管會談”提出的有關要求,對監事會成員總人數和職工監事、外部監事、股東監事構成情況進行了優化調整。結合新《公司法》的落地實施,組織全體董事、監事開展了學習研討活動,對《公司章程》和相關基礎制度進一步修訂完善。在有效提升履職能力方面,上半年對《董監高履職評價辦法》《獨立董事履職考評辦法》《董事、監事薪酬制度》等管理辦法進行了修訂完善;監事會對年度履職評價結果未達“稱職”的兩名監事會成員進行了約談,有效促進董監高等關鍵人員的履職效能及公司治理水平的整體提高。
三是堅持問題導向,加快整改提升。圍繞省聯社黨委巡察反饋意見、年度公司治理監管評估發現問題以及“風險管理與內控有效性”監管現場檢查整改要求,從根源上深化問題剖析,多措并舉促進整改落實。上半年,該行通過做實做細公司治理合規性和有效性自評估、主要股東履約評價、大股東行為管理落實情況評價、董監高人員年度履職評價等基礎性工作,有效抓好存量問題化解和增量問題防范。在常態化推進股東和關聯交易專項整治方面,重點加強對主要股東和董監高人員的關聯方識別和關聯交易管理,嚴格按照監管規定,通過線上查詢和線下函詢等方式,加強溝通交流,常態化開展關聯方信息變動情況監測,進一步提高對全行關聯方名單的梳理、排查、認定和更新頻率,及時通過關聯交易監管系統進行報送,促進存量問題整改全面完成。(于洪波)